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的要求(以下简称《成果文库》),为切实做好我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体现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代表相关学科领域最高水准的标志性学术力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各单位在严格按照本次《成果文库》申报公告要求的基础上,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研究成果之外的成果,只要符合公告要求,也可参与本次申报工作。
2.凡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还没有在申报截止前完成结项审批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工作。
3.已立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不可以申报《成果文库》,已立项同类“资助出版环节”项目的成果也不得申报本次《成果文库》。
4.由申报公告中指定申报出版单位填写申请书第六栏的成果,可直接向全国社科工作办进行申报,即:作者申请-学校/单位审核后,由指定申报出版单位审核并报送至全国社科办;由指定推荐出版单位填写第六栏的成果,需经过我办审批同意后报送至全国社科工作办。
5.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至两个学科作为主体进行申报。另需注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受理教育学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受理艺术学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保证全部材料线上线下数据完全一致,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指定申报出版单位应负审核责任,确保数据一致。
2.《成果概要活页》和成果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和合著者姓名以及同本项目有关的相关信息和背景资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审核,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按要求签署明确意见。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审核,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
截止时间:4月22日(请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4月23日交科研处416室。
单位联系人:刘江 联系电话:0911-2650174
链接:https://www.sxxc.gov.cn/index.html#/central_leader_link?id=415820479568691200
科研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