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延安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践行“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校训,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校风、教风、学风,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教育部、省委、省教工委、教育厅有关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调研实效。学校领导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眼睛向下,问计于师生,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凡是涉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改革与建设中的重要决策,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要注重校内调查和校外调查相结合,努力实现决策的公开度、透明度、科学化。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调研内容,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单位去调研解决问题。要多到学习、工作现场,多走访一线群众和师生,听真话,讲实情,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对于调研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答复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解决;如系重大或普遍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学校领导调研,一般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单位或一个点,不搞多人陪同,不搞调研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含电子屏),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加强与基层联系。学校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实际,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情况,杜绝弄虚作假,提倡随机走访。坚持和完善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学院、联系民主党派组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专家制度;建立健全学工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领导联系班级制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每学期到学院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且须形成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及时将联系点的重大问题或建议向学校报告。
二、主动服务师生
3.畅通意见渠道。要坚持依法治校,凡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事先通过门户网站公布、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深入推进落实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党务、校务信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二级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健全书记、校长信箱、各学院书记、院长信箱受理机制和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听受理机制。建设好学校门户网站信息服务平台,适时开通官方微博,及时处理和回应师生咨询、投诉和建议;建立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
4.提高行政效率。大力倡导空谈误校、实干兴校,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完善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健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督查制度,提升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增强其服务师生的意识。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任何事情,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5.提升服务水平。各服务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树立窗口形象,心系师生。要制定科学严密的服务工作计划,特别是要制定服务应急预案,提高服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各服务部门均要向师生设立服务意见箱、提供服务定点电话,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师生意见,做好服务。
6.完善信访接待。坚持校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健全职能部门负责人接访制度,规范日常信访受理登记、批办、批示、承办、办结、反馈等办事程序。学校领导要及时批阅处理群众来信,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校领导包抓和督办机制。
三、精简会议活动
7.减少会议数量。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长专题会的议事规则与程序,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原则上一周召开一次。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学校两办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举行全校性会议和重要活动,须经两办前置审核后由主管校领导审批;会议及重大活动要提前一周做出安排,并在门户网站公告。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和承办全国性、地域性工作会议、论坛和无实质性内容的学术会议,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规范学校表彰制度,不开一般性表彰性会议。除经校党委、校行政批准外,学校领导一般不出席学院、部门举办的表彰会、纪念会、启动仪式、挂牌仪式等;不以个人名义讲话、题词、发贺信等。
8.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及人员参加,可由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一般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校领导出席;会议议题涉及多个学校领导的,原则上只安排主持会议和讲话的校领导出席,不请非分管校领导出席专项工作会议或活动。部门召开的工作会,原则上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确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应向两办报批。
9.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深入听取意见,科学安排议程,相关议题和发言要提前准备充分,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坚持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例会制度,完善校领导专题会议制度,专门问题一般通过校领导主持的专题性会议解决。要规范会议议题提交程序,凡提交学校会议讨论的议题,须严格审批程序,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后送交两办秘书科登记后,方可安排上会;会议前,提出单位或个人须做好充分的准备,议题应附有相应的背景资料、报表、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资料等,重要文件提交讨论须附起草说明,重要议题要经充分论证后提出两套以上方案供会议讨论决定,并提前三天向会议提供书面材料;事关学校建设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议题须提前一星期将书面材料提交校领导。从严控制会议时间,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部门召开的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两小时。学校领导在全校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大会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涉及综合工作性强的议题,需要事先召开相关会议论证,提出具体方案,提高会议效率,每个议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类会议一般不安排合影。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工作交流刊物),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刊物)一律不发,凡是可通过内部网发送的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党委、行政一律不接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拟发党委、行政及党办、校办文件,未经两办前置审核,学校领导一律不审签。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各类简报由两办审批和管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不定期编发简报,上报信息统一为《工作要情》,下发信息统一为《工作简报》;除全校性的重大工作和活动外,各类会议活动不出专题简报;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办简报,有关情况在单位门户网站反映。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外,一般会议不印发会议纪要,分管校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如有必要,经主要校领导同意后,可印发会议纪要。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言之有物、内容具体,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一般性论述。除校内党政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及上报文件外,公文字数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字数每期不超过1500字。
五、改进工作方式
12.减轻基层负担。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开展工作要加强统筹,给基层工作留出合理时间,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部门统计出的全校性、系统性等各类年度表彰评比结果,经学校有关会议审定后通报,原则上不再颁发有学校印章的荣誉证书等。严禁以部门名义向各单位下发政策性、规范性、指令性公文,确需发文的,经学校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党委、行政或两办名义印发。
六、加强出访管理
13.规范出访活动。学校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主要为执行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派出任务,应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变更出访路线或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各单位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校院(处)级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应安排在学术假期进行,并不得使用学校出国工作专项经费。
七、改进新闻报道
14.改进校内媒体新闻报道。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贴近实际,校内媒体和门户网站要主动面对院系、教师和学生,多宣传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多宣传院系工作,多宣传一线教师工作,多宣传学生活动,突出宣传内容的创新性、特色性、示范性。严格控制新闻报道和领导个人图片发布,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确需报道的一般不超过800字;学校领导参加某项活动不得使用“亲自或亲临”等词语,一般场合讲话,宣传报道不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或重要部署”。
八、发扬延安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15.压缩办公经费。从严安排出差,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可合并的不重复安排;会议、学习培训班组织的旅游活动一律不准参加;严禁借出差机会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旅游,严禁以任何理由携带家属子女以及与公务无关的人员出差;严格差旅费管理,各类因公出差要本着真实、客观的原则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审核须规范程序、严格审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到西安等外地出差,充分利公共交通资源,提倡乘坐火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费,严禁公车到高档餐饮、娱乐性场所;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非工作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公车一律封存;今后,公务车辆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的标准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学校各级各类组织要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公款大吃大喝,各学院、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相互宴请。大力倡导绿色办公,提倡重复使用办公用品,建设节约型校园。
16.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规定,一般不得到校外召开工作会议,严禁到高档宾馆开会。不得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或土特产等。工作会议和专项活动会场布置要简朴得体,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插彩旗、不举办展览、不举办文艺演出、不安排茶歇、不摆放水果和食品。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通过OA即时通进行,一律不发请柬。工作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等,校内一般性工作会议不摆放桌签。学术活动除特殊情况外参照工作会议有关标准执行。
17.规范学校宣传印刷品规格。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明显标示作用的图片或图表不作彩色印刷,不使用铜板纸、哑粉纸或其它特种纸张,封面不作特殊装帧。除学校统一部署的宣传活动外,各类宣传版、宣传栏提倡手工制作,重在锻炼和培养师生的设计和动手能力,尽可能不使用喷绘等一次性产品。
九、规范接待
18.坚持对口接待,严格接待标准,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标准和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按照“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不悬挂张贴欢迎标语和横幅,减少陪同及陪餐人数,只安排有直接工作关系的人员参加;就餐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中午安排工作餐,不提供酒水和饮料。凡应当由客人负担的住宿、用餐、门票等费用,不得随意减免,严格控制纪念品和土特产购买赠送范围。学校二级单位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活动,确需宴请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随意停课或组织师生参与迎送等仪式性活动。
十、加强督促检查
19.完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学习执行本《细则》,要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和媒体的监督。有关单位要根据本细则,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学校机关作风评议制度,丰富评议形式,扩大评议范围,定期汇总并通报师生来信反映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反馈。
20.加强考核检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每学期结束前对全校落实本细则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学校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纪委对违反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每年年末,党委组织部要把本细则执行情况纳入各单位、单位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考核中。财务、资产等部门要加强审核,对于违反规定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财务处等部门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审计处等部门每年要对各单位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