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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组学习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
2014年05月13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的理论武装工作,提高全校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实践,现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办发[2008]17号)和省委高教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习目的  

1.提高中心组成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促进中心组成员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中、省、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提升中心组成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工作,遵循政策法规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为把我校办成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二、学习组织  

中心组分为校党委中心组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两级组织。其成员组成分别如下:  

1.校党委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提出学习计划、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建议并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宣传部是秘书单位,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负责拟定每学期学习计划,提供相关学习材料,落实学习的时间和地点,负责人员考勤和学习记录等服务性工作。  

2.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成员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党委(党总支)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组织、主持学习。学习秘书由组长指定,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等工作。    

三、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以精心研读原著为基础,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理解和执行党的理论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法规水平和抗腐防变的能力。  

3.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人文知识、科学知识、管理知识。  

4.学习党史、国史,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党在延安十三年的辉煌历史,坚持传承和弘扬延安精神,进一步彰显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的特色与优势,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践行延安精神,传承延安精神。  

四、学习安排  

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委宣传部按年度做出安排,每双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如与学校其他会议、活动冲突,顺延至下周同一时间完成学习任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可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五、学习形式及要求  

学习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为基本形式。  

1.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根据情况可采取集中阅读、集体研讨、定期交流、听辅导报告、看音像资料等多种形式。  

2.坚持以自学为基础。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按照自学计划安排的内容和思考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两级中心组的学习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师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学校及本学院、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改进工作的举措,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4.中心组的每个成员都要做到自学有笔记;集中学习研讨有提纲;每学期有一次重点发言;每年有较高水平的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学习心得等学习成果。  

5.中心组要建立完整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发言记录、成员重点发言提纲及撰写的论文等。记录及有关材料要求规范、完整,由学习秘书收集并妥善保管。  

六、学习时间    

1.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0次,全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小时。  

2.中心组学习按计划进行,集中学习时间应予以保证。两级中心组成员要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集中学习,严格中心组学习考勤签到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  

七、检查考核  

1.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上级党组织负责。检查和考核的相关材料由党委宣传部收集整理,中心组副组长、组长负责审核。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情况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学习计划、内容、方式、出勤、绩效等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听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组长汇报、召开座谈会、调阅学习档案、抽查学习成果等。每学期结束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要将学习情况进行书面小结,并报校党委宣传部。  

3.考核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八、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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