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树立自立自强精神,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延安大学“小红帽”勤工助学管理条例》规定,现面向全校征集2014—2015学年度“小红帽”勤工助学岗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年5月份集中征集申报,各单位根据在岗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因需设岗,按岗配人”的原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凡申请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需填写《延安大学“小红帽”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见附表),于6月6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批表》中,必须明确各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时间、招聘条件等具体要求。
四、如果同一单位不同科室申请设岗,需要分别填报。
五、各个岗位要明确指定一名指导老师负责做好勤工助学同学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老师要恰当处理好与勤工助学学生的关系,加强沟通,出现问题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进行协调解决。
五、各用工单位要充分尊重勤工助学学生,根据学生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为原则,合理、灵活地安排学生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工作任务应注重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尽可能按照各单位实际需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学生上岗。用工单位和学生不得私自随意更换,如确因工作原因需调换,应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协调。
七、申报设岗同时,各单位请将2013—2014学年度,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综合表现情况(学生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以及对勤工助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表现不积极的将给予适当处理。
八、各单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规范管理,积极配合,按时做好勤工助学岗位征集申报工作,促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申报地点:如心楼104室,联系人:肖金学,电话:2333007。
附件:延安大学“小红帽”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
学生处
2014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