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增进我国与丹麦之间的友好交流,为我国培养熟悉西方语言文化及各领域职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由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和比利时国际文化交流组织联合推出面向中国学生的AFS赴比利时实习项目。现就2015年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AFS赴丹麦实习项目旨在通过安排参加者进入丹麦当地的教育机构、社区组织、商业机构等进行实习,并入住当地志愿接待家庭,使得项目的参加者得到充分操作、体验的机会,在获得相关行业工作经验、了解欧洲同行业现状及工作环境的同时,深度体验当地社会生活,学习丹麦语言,参加当地社会交际活动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执行时间
(一)2015年赴丹麦实习(春季)
1.3个月项目,时间为:
2015年
1月
16日
至
4月
11日
;
2.6个月项目,时间为:
2015年
1月
16日
至
7月
4日
。
(二)2015年赴丹麦实习(秋季)
1.3个月项目,时间为:2015年8月初至2015年11月初;
2.6个月项目,时间为:2015年8月初至2016年1月中旬;
(三)特别版(暑期项目)每年7月初至8月底。
三、项目内容
年度项目的参加者主要在丹麦当地的民众高等学校进行交流,学习当地学校英文教学课程的同时,可以学习丹麦语、对其他丹麦及外国学生进行汉语及中国文化教学、参与学校其他附属或合作机构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见附件)。
四、项目费用
2015年AFS赴丹麦实习项目6个月费用为33,000元人民币;暑期项目费用为25,000元人民币;3个月项目费用与暑期项目相同。项目费由参加者个人负担,项目参加者的食宿由机构或志愿接待家庭免费提供。费用支出包括:
1.国际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费用(AFS项目为每位参加者在项目期间投保国际医疗和意外伤害险,最高额度可以达到每起医疗事件100万美元/人);
2.出国前培训费;
3.国际项目管理和协调费用;
4.管理服务费用;
5.接待组织安排接待家庭和学校等的相关管理和培训费用。
项目费用不包括:
1.往返丹麦的国际段及所需涉及的国内段交通费用;
2.签证申请费;
3.个人零用花费。
五、选派对象和申请条件
1.我校在册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较好的英语表达能力。
3.兴趣广泛、有较强的生活自理和环境适应能力、有奉献精神、愿意从事志愿工作。
4.由于项目所在地区为丹麦,项目要求参加者有学习丹麦语的准备和积极性。
5.如报名者仍在校,需得到家长支持,并且家长有能力承担相关费用。
六、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2015年赴丹麦实习项目的同学,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后,请于
2014年
5月
12日
-2014年6月25日到我校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报名。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并将申请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二)于
6月
20日
前
报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联系人:刘艳梅联系电话:0911-23316032332309
附件:1、AFS丹麦实习项目
2、延安大学学生国外研修项目报名汇总表.doc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4
年5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