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云鹏 核稿:冯志宏 编发:兰天峨
本网讯 5月21日,在课程指导教师刘向林和冯志宏的带领下,政法学院2011级法学专业全体同学参加了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公开庭审活动。
在法官庄严的法锤锤击声下,庭审正式开始。本案为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为一名未完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受害人为10周岁的未成年人。整个庭审活动在一种紧张的气氛中进行,令同学们感受到了社会的复杂与自身所负之责任。活动结束后,老师和同学们围绕着该案的基本案情,从法理、情理出发,就社会治理、案件裁决、法律援助以及本案涉及到的民事刑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这次活动为法学专业的学子们提供了贴近司法实践、零距离感受审判活动的机会,也有助于提升同学们的专业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