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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延安大学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6年06月16日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28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6月12日


 

各学院:

现将《延安大学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延安大学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工作暂行规定

 

教育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教育知识、基本教育理论和基本教育技能,解决基础教育中的教育实践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综合性、技能性。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教育实习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指导思想

1、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为依据,对教育实习工作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价,进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分析影响教育实习质量的因素,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育实习教学质量。

2、探索教育实习工作的教学规律,为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二、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原则

1、重质量效果,坚持以目标评估与过程评估相结合,以目标评估为主的原则。在检查评估的目标、过程、条件三方面,以目标(即教学效果)评估为主,着重评估教育实习的实际质量及对学生能力培养的实际效果。

2、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三、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指标体系

1、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指标体系由实习基地、教学文件、指导教师、实习过程、实习效果、教学改革、实习管理七个部分组成。

2、指导体系的特点

①教学条件、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相结合。本指标体系力求遵循教师教育的客观规律,力求能够比较系统地、全面地反映教育实习的现实条件、状态、效果等各个侧面。

②重点突出、导向明确。在考虑指标设置时,对影响较大,存在的又比较普遍且需要重点引导的要素,在确定评价标准和确定分值时,给予了一定的倾斜。

③简明性与可操作性。教育实习涉及面广,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工作的质量,指标设置力求适中且简明扼要。

四、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方法

1、以院(系)自查、自评为主,校专家组进行抽查评估,实习基地配合评审。

2、以学生教育实习质量评估为主,同时也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及教育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五、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组织机构

各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自评、自查工作;学校成立检查评估专家组,负责全校的检查与评估。

六、附则

1、教育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评估主要依照《延安大学教育实习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进行

2、教育实习具体教学环节的检查主要依据《延安大学教育实习评估量表》进行

3、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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