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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校园网收费通知
2006年03月03日  

 

   

     发文单位:延安大学   主办单位:网络中心   发文时间:2006年3月2日


根据学校要求校园网计费系统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使用,对所有入网用户进行网络计费,具体计费规定请参照《延安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请依照《办公注册用户统计表》(见附1)核对本单位信息点使用数量,如有问题于3月15日前到网络中心核实。否则请按照统计表数量在3月20日前到财务处交清费用。逾期不交清费用的用户,计费系统将自动停止其帐号使用,请谅解。

2.已注册的个人用户由财务处在个人工资中逐月扣除。不需上网的用户请于3月10日前到网络中心办理销户、暂停帐号使用手续。3月份费用将和4月份费用一起在4月份工资中扣除。

3.学校聘用教职工用户实行预存费用的办法开通网络,请您及时交费。

4.学生用户按照《延安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办法持有关单位批准手续在网络中心直接办理入网手续。

5.机房用户需开通的,请写清楚机器数量、机房位置,经单位领导签字,缴纳IP占用费后网络中心予以开通。

6.附院用户的网络费用由附院财务科负责代收,转交延大财务处。

7.对已注册的个人用户需开通电子邮件,请持工作证、身份证到网络中心办理;单位用户需持介绍信或证明到网络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8.为了校园网的安全,有效保障各用户的使用,请下载趋势防病毒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ftp://219.244.0.252/officescan/,安装完毕后自动升级,占用系统资源小。

 

 

上一条:关于印发《延安大学校园网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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