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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〇一〇年度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和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0年05月04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及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延安大学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和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申报数额

1、教学名师3-5名

2、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8-10名

3、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5名

各教学单位每项最多限报1人。

二、时间安排

1、学院初评阶段:4月22日—5月10日。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整理相关材料,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组织评审,确定人选,核实材料,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2、学校评审阶段:5月11日—5月21日。教务处形式审查,抽调专家组织评审。

3、公示阶段:5月22日—5月24日。全校范围公示评选结果,征求意见。5月30日前报学校审定。

4、宣传表彰阶段:9月1日—9月10日。利用宣传板等多种方式全校范围大力宣传,并在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表彰。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各项工作。具体评选奖励办法请参照《延安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延大校办发[2004]33号)、《延安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延大校办发[2004]34号)、《延安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延大校办发[2004]35号)。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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