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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0年04月15日  

 

发文字号:延大人发〔2010〕2号  发文单位:人事处  发文时间:2010年4月14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陕人教办【2010】7号《转发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安排如下:

一、 各单位认真学习《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39号)文件,精心组织实施。

二、 在首次申报过程中,我校具有教授职务的全职在校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三、 请于2010年4月16日下午16:00前按照文件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材料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39号)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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