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人发〔2006〕9号 发文单位:人事处 发文时间:2006年4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接陕教师(2005)26号文件通知,经省人事厅陕人职字 (2005)213号文件批准,我校财务处刘峰同志具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05年1月28日算起。经学校研究同意,从2005年10月17日起予以聘任。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杨家岭校区:中国·陕西·延安市圣地路580号 新城校区:中国·陕西·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 邮编:716000 E-Mail:ydxb@yau.edu.cn 电话:86-0911-2650002 86-0911-2650666 传真:86-0911-2650004 陕ICP备050110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