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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关于2006年各类人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2006年03月22日  

发文字号:延大发〔2006〕13号   发文单位:人事处  发文时间:2006年3月10日


 各学院、各单位:

延安大学2006年各类人员编制计划已下达,根据《延安大学教职工聘任实施暂行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06年各类人员工作岗位的聘任按以下原则、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聘任原则

1、各教学单位教师和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聘任,可在教师和实验总编数内,按照评聘一致的原则进行聘任,个别确实不能承担相应职称工作任务的人员,也可高职低聘。

2、各单位处、科级管理岗位人员的聘任,按照学校的任命文件进行聘任。

3、各单位科级以下其它岗位人员的聘任,要在学校下达的总编数内,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合理设岗,并制定出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按工作要求进行聘任。

二、聘任的程序和办法

1、2006年3月20日-3月22日,学校分别在逸夫楼前和医学院办公楼前公布各类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并接受应聘者报名。自愿应聘的我校教职工(包括离岗职工),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应聘。

2、2006年3月23日-3月28日,各单位对申请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审查并形成初步聘用意见,报人事处。

3、2006年3月29日-3月30日,学校对各级各类岗位的拟聘情况进行审定,并完善聘任手续。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各单位必须对此次聘任工作高度重视,组成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本次聘期为2006年2月-2007年1月。

3、本年度内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从到达退休年龄之月起,自然解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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