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06年2月28日
各有关学院、各联办院校:
根据省招办《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06〕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次专升本考试及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凡我校2006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即2003级专科生)均可自愿申请报考。
2、报考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考试作弊现象;
③在校学习期间,各科考试成绩合格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④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报名办法
1、专业课考试报名办法
①学校和学院、联办院校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公示后确定考生名单。
②3月1日前各有关学院和联办院校报送考生名单及报考专业登记表。
2、公共课报名办法:
①3月10日前学校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全省公共课考生名单。
②3月11—15日由学校组织全省公共课考试的报名工作,报名时须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联办院校可根据专业课考试后确定的名单组织学生在所属地市招办报名。
③考生报考时须认真如实填涂《报名信息卡》、《报考资审表》的相关内容。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如在已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没有考生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可在二级目录下选择相近专业(可网络查寻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并且所参加考试的专业课必须与拟报专业规定的专业课一致。为了增强志愿填报的合理性,决定试行统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在志愿表上可依次填报6个志愿,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必须填涂准确,不得涂改。
市招办采用OMR光电阅读器机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对考生进行现场数码摄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现场合成,并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卡所填涂内容的报名档案卡,经考生本人核查无误后确认签名。
有关报名表及《报名手册》待公共课考试报名时到所在地市招办领取,校本部和延安市区内联办学校在校本部办理。
3、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29号文件和陕招办〔2006〕3号文件规定,公共课考试每生须缴纳70元报名考务费,专业课考试每生须缴纳60元考务费。其中专业课考务费须在3月3日前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公共课报名考务费由联办院校收齐后统一交所在地市招办,校本部及延安市区内联办院校交教务处后统一交延安市招办。
三、考试:
1、专业课考试:
①考试时间:2006年3月4日 上午9:00—11:30专业课 I
下午2:30— 5:00专业课 II
②专业课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③考试地点:A、校本部及延安农校、延安财校在校本部
B、延安市区以外各联办院校在各联办院校
2、公共课考试时间及科目
①时间:2006年4月8日
上午 9:00—11:30 大学英语
下午 2:30— 5:00 大学语文 (文史类、医学类)
高等数学 (理工类)
②考试地点:
A、校本部及延安市区内联办院校在延安市,由延安市招办组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B、延安市区以外学校由所在地市招办组织,各联办院校须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
③公共课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3、专业课考试试题由教务处组织命制,各联办院校须按下列要求领取试题:
①榆林农校3月2日在校本部领取;
②延安农校、延安财校在3月4日组织学生到校本部参加考试;
③其他各有关联办院校3月2日在西安市“陕西省公安招待所”领取,并召开考点负责人会议,安排布置专业课考试有关事宜。
4、各联办院校考点须按下列要求报送试卷:
①榆林农校在3月5日将试卷直接送交校本部;
②其他各考点须在3月5日将试卷送交西安市“陕西省公安招待所”。
四、建档
生源学校负责建立考生学籍档案。包括考生进入高职(专科)时的普通高校招生新生录取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各科成绩(分学年成绩原始记录,不得涂改)。
各有关联办院校须派专人于3月底以前到校本部完善,4月1日前报送所在地市招办。
五、评卷及登分
1、专业课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采取集体定点流水作业,成绩将于3月10日前公布各考生及联办院校。
2、公共课考试由省招办组织,成绩单科划定最低分数线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公布,确定录取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