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学术动态>正文
  学术动态  
关于表彰二○○四至二○○五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及颁发优秀奖学金的决定
2005年12月17日  

发文字号:延大发〔2005〕45号  主办单位:研究生处 发文时间:2005年11月21日


各有关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研发〔2005〕5号文件精神,在班级推荐、学院初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政法学院的薛延飞、郑兴刚,医学院的马鹏,计算机学院的祁兰等四名优秀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每人颁发一等奖学金800元。对政法学院的刘小红、常改香、许仲举,文学院的姚方,经管学院的马海波,医学院的刘宇宏,化工学院的王巧玲,人文学院的郝坤安,生命科学院的徐文梅,计算机学院的冯强、卜晓燕等十一名优秀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每人颁发二等奖学金400元。

学校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同学戒骄戒躁,奋发努力,在各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同时,希望其他同学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力争在全校研究生中形成一个比学赶超的良好学风。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研究生    奖学金    决定    


    抄   送:各位校领导;


    延安大学研究生处                        2005年11月21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王延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
关闭窗口

杨家岭校区:中国·陕西·延安市圣地路580号
新城校区:中国·陕西·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
邮编:716000  E-Mail:ydxb@yau.edu.cn
电话:86-0911-2650002   86-0911-2650666
传真:86-0911-2650004  陕ICP备05011013号-1

微博平台
微博平台
微信平台
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