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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实验室通风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11月06日  

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安大学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延安大学实验室通风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延安大学实验室通风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JDZB-(2018)039

三、采购人:延安大学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11-233204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

联系人:贾云婷      电话:13209289992

五、采购采购内容及预算: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00万元

采购内容:实验室通风系统。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制造、安装通风设备(或系统)或销售、安装实验室通风设备;

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第(2)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进行报名,资质原件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携带备查,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8116日至20181112日止,每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友泰大厦2105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814:00

2.开标时间:2018112814:00

3.投标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翟则沟三期210国道旁维斯佳酒店5楼。

十、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延安大学国资处

20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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