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WZ2018ZB-YADX-230)
公示结束时间:2018 年 08 月 1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延安大学行政楼会议室设施购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西安万慧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9.87 万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同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5.629188 万元,
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8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西安湖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3.73万元, 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8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万慧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程晓洁/;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刘晨/;
中标候选人(西安湖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九虎/;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万慧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中标候选人(陕西同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中标候选人(西安湖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的日期应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料递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授权代表递交时需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5、提出异议的资料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在公示期内递交于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联系电话:029-84229190)
三、其他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安大学。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大学、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延安市圣地路 580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911-2332042
电子邮件:3120497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 1507 室联 系 人: 米文佳
电 话: 029-88319689-807
电子邮件: sxwzzb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