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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石油学院新校区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01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2018年11月29日  

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受延安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大学石油学院新校区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01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大学石油学院新校区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01包(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CYZB-ZG-20180702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圣地路580

    联系方式:0911-23320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23

    联系方式:029-81872882/89588187-60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实验仪器(石油产品密度试验器等)

    项目用途:教学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131.2740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则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1129日至1269001130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23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包(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211430

2.开标时间:201812211430

3.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国际广场A23层(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吴晨、刘洋

电话:029-81872882/89588187-609

财务电话:029-88856004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保证金汇款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诚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号:8111701013100220494

 

                                                            延安大学国资处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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