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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智慧校园流程服务及微应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12月04日  
项目概况

智慧校园流程服务及微应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MG2023-009

项目名称:智慧校园流程服务及微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校园网上办事大厅流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智慧校园微应用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智慧校园网上办事大厅流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参加磋商活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合同包2(智慧校园微应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参加磋商活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大学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

联系方式:0911-265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北辰明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止园饭店综合楼六楼601

联系方式:1559619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596190006


延安大学国资处

202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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