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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研究生公寓楼消防专项整改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05日  

项目概况

研究生公寓楼消防专项整改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S-2024-051-1

项目名称:研究生公寓楼消防专项整改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大学研究生公寓楼消防专项整改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大学研究生公寓楼消防专项整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备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公司注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6)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截止磋商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7)提供截止磋商时间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截止磋商时间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9)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格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大学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

联系方式:0911-265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延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嘉宁万兴花园写字楼21层

联系方式: 19929659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小艳

电话: 19929659892

延安大学国资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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