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陕教财[2014]49号)和陕西省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报送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纳入学校年度预算,计划在2014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填报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表,没有填报预算但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将不予审批实施。
2.我校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按照《延安大学关于严格政府采购的通知》([2012]11号)文件要求执行。
3.2014年前列入学校预算且没有执行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也列入本次填报范围。
4.填报的项目必须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实施的内容、经费预算和资金来源,涉及设备购置的需附设备购置清单。
5.请各单位将2014年计划实施的预算项目(电子版和纸质版)于
2014年
6月
21日
前报送至财务处综合科。
6.附件: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表
联系人:财务处高亚光2331800
国资处贾培军2333369
财务处国资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