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各参评人员:
我校2015年职称评审于
11月
5日
、6日进行,现已顺利结束,评审共通过教师系列137 人,综合系列16人。现就本次评审通过人员参加省评材料制作、收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1月6日下午,人事处将退回各单位参评人员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同时退回需参加教育厅评审人员的电子材料(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人员,工程实验系列中级、副高级人员);其余人员电子材料不予退回,由职称评审系统自动备案。
各小系列通过人员根据相应上级主管部门评审时间安排,自行到人事处领取委托评审函(委托函由职称系统自动生成,未通过申报系统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人员应尽快完成提交)。
二、11月7日、8日,参加教育厅评审人员需按照我校职称申报培训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个人评审表及电子材料;参加其它厅局评审的小系列人员,按照本系列相应要求完善个人纸质材料。
三、11月9日,参评人员提交《评审表》1份(需提前签署好教研室、学院、学科组评审意见并用印),免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人员还需提交免试申请(审批)表和免试条件支撑材料,同时提交修订完善后的个人电子材料,由人事处完成形式审核并上报。
四、11月10日,人事处、教务、科研处等部门联合用印,并签署学校推荐评审意见。
五、11月11日各参评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用印后的评审表原件,完成电子扫描并增添至电子支撑材料栏目中。
六、11月12日各参评人员按时交回《评审表》原件,人事处完成各类材料的整理并上报教育厅。
七、凡本次参加我校有副教授评审权的七个一级学科评审的通过人员(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临床医学)无须再参加教育厅评审,但仍需要完善好个人电子材料用于评审系统备案。
创新学院参评我校有副教授评审权学科通过人员仍需参加教育厅评审。
八、各学院、各单位应督促、协助所属人员按时提交材料,并负责好本单位材料的统一领取、报送。
特此通知。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
年1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