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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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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8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调整安排

时间

41

42

43

44

调休情况

43日(双周)课程

公休

公休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明确假期处置突发事件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并于329日前将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广讯通报送学校总值班室(逸夫楼316室,联系人:王平,电话:2332552)。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祭祀先祖的传统节日,学校倡导全体师生员工要绿色出行、文明祭扫,过一个安全、文明、绿色、祥和的节日。

三、45日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延安大学教学单位夏季作息时间表

 

                                   校长办公室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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