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调整安排
时间 |
4月1日 |
4月2日 |
4月3日 |
4月4日 |
调休情况 |
上4月3日(双周)课程 |
公休 |
公休 |
放 假 |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明确假期处置突发事件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并于3月29日前将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广讯通报送学校总值班室(逸夫楼316室,联系人:王平,电话:2332552)。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祭祀先祖的传统节日,学校倡导全体师生员工要绿色出行、文明祭扫,过一个安全、文明、绿色、祥和的节日。
三、4月5日开始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延安大学教学单位夏季作息时间表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