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大学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延大党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及《延安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公开招聘辅导员的考试成绩予以公布,进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心理能力测试
(一)体检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上午8:00,体检地点为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体检科;心理能力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下午3:30,测试地点为延安大学如心楼一楼心理咨询中心,考察时间为2017年6月8日—6月13日。
(二)有关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其他事项
1.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联系人:姬老师 09112332533 13891126100
特此公告
附件: 2017年延安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延安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