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安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延安大学图书馆物业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大学图书馆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DZB-2017-098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大学
地址:延安市杨家岭
联系方式:0911-233204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友泰大厦1601室(南桥高家花园明珠海鲜楼上)
联系方式:0911-296276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延安大学图书馆物业管理。
2.项目用途:自用。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91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出具个人身份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度,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5.项目经理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6.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对公司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无承担其它物业管理工作证明;
8.投标人为拟派物业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缴费凭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友泰大厦1601室(南桥高家花园明珠海鲜楼上);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5时00分前;
2.磋商时间:2017年7月31日15时00分;
3.磋商地点:延安市友泰大厦1505室(高家花园明珠海鲜楼上)。
2017年7月17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