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和第四巡察组开始对附属医院党委和机关党委第五党支部、第六党支部、第七党支部、第九党支部、第十党支部和第十一党支部及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开展政治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附属医院党委,机关党委第五党支部及所属财务处、国资处,机关党委第六党支部及所属教务处、人事处、评估处,机关党委第七党支部及所属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国际交流处、泽东干部学院、学术期刊中心,机关党委第九党支部及所属科研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机关党委第十党支部及所属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和机关党委第十一党支部及所属图书馆等6个党支部及其所属的15个单位的领导班子与成员。
二、巡察内容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重点对近三年以来特别是本届任期以来单位“四个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巡察时间
2022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集中巡察工作时间为2个月左右。
四、工作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用听取专题汇报、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抽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五、反映问题渠道
(一)党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高 峰
副组长:党子奇
联络员:张 军
组 员:王晓勇 高 岩 乔 剑 许春平 刘 舰 张永红 魏 玮
被巡察单位:附属医院党委
接访地址:新校区行政楼917室
举报信箱:附属医院门诊楼一楼
举报电话:2650808、13772879619
电子邮箱:yddwd1xcz@163.com
(二)党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白泽生
联络员:冯拥军
组 员:张永东 高亚光
被巡察单位:机关党委第五党支部(财务处、国资处)、机关党委第六党支部(教务处、人事处、评估处)
接访地址:新校区行政楼818室
举报信箱:杨家岭校区逸夫楼一楼、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举报电话:0911-2650195、13709209299
电子邮箱:yddwd2xcz@163.com
(三)党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马延龙
联络员:高 檀
组 员:范晨阳 李朝琴
被巡察单位:机关党委第七党支部(教师工作部、国际交流处、泽东干部学院、学术期刊中心)、机关党委第十一党支部(图书馆)
接访地址:新校区行政楼914室
举报信箱:杨家岭校区逸夫楼一楼、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举报电话:0911-2650812;17395607938
电子邮箱:yddwd3xcz@163.com
(四)党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舒永安
联络员:高飞翔
组 员:苗 青 郭芯萌
被巡察单位:机关党委第九党支部(科研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机关党委第十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处)
接访地址:新校区行政楼906室
举报信箱:杨家岭校区逸夫楼一楼、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举报电话:0911-2650185、18709118546
电子邮箱:yddwd4xcz@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处理。巡察组每天接访和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群众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特此公告。
党委第一巡察组
党委第二巡察组
党委第三巡察组
党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