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文东 编辑:校报编辑部 发布日期:2009年7月18日
本网讯 7月15日上午,廉振民校长主持召开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协调会议,胡俊生副校长参加会议并对近期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资产处、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后勤处、房产处、基建处、图书馆、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胡俊生副校长首先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资产处置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资产处要全权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日常建账管理和资产处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各学院各单位必须及时进行资产登记,接受资产管理部门的管理,拟报废处置的设备必须由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字,并上报资产处审核后由资产处按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学校资产;三是学校的房屋拆迁和翻修,必须上报资产管理部门,报请教育厅或财政厅审批后才能执行,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置;四是拟报废处置或不拟使用的资产设备,优先考虑给学校扶贫点和实习基地单位捐赠,对回收的设备残值如数上交学校财务;五是保卫部门一定要管好学校大门,离开校园的学校资产必须认真检查,对持有资产处开具的资产处置证明才能放行,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会上,资产处处长刘生春向大家通报了近期学校资产处置的情况,并希望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监察处处长刘述进强调管理上要明确责任,管理工作要制度化、程序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及时完成资产处置,落实追究资产损失责任。
最后,廉校长明确强调,资产处代表学校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所有资产处置都必须上报资产处,由资产处负责资产设备的捐赠、调拨、报废处理,回收资产设备残值,上交学校财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学校资产,任何单位处置资产都必须由资产处授权。随后,廉振民校长和胡俊生副校长对近期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现场进行了协调,及时解决了资产处长期没有库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