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仲宁 核稿:杨亮才 编辑:校报编辑部 发布日期:2009年7月3日
本网讯 日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被新增为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教育硕士以及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学位又称职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或科学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性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新增我校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完善研究生培养专业结构,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