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 剑 核稿:高 峰 发布日期:2009年3月3日
本网讯 日前,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根据陕教资(2009)1号文件精神,我校被评为陕西省2008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争取到社会助学金约40.73万元,受助学生人数达260多人。560多名同学参加了校内“小红帽”勤工助学工作,为242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了学费约13.08万元,为地震灾区191名家庭受灾同学发放临时困难补助21.02万元,为600多名困难学生“送温暖”约13万元,29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23.2万元,1867名同学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每人2500元,2715名同学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每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