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旭华 核稿:王东维 发布日期:2008年1月8日
本网讯 1月4日上午,学校评估处组织召开协调会,安排布置了我校经管学院会计学专业自我合格评估有关事宜。会议由胡俊生副校长主持,经管学院、教务处、校办、学生处、资产处、人事处、财务处、图书馆、就业中心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评估处副处长王东维组织学习了教高司函《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合格评估体系〉并开展自我合格评估的通知》精神,对“普通高等学校会计学专业合格评估体系”进行了解读,并对我校开展会计学专业自我合格评估工作作了安排。按照安排,学校成立会计学专业自我合格评估领导小组,胡俊生副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评估处。评估工作主要由评估处组织协调,经管学院具体实施,校办、教务处、学生处、资产处、人事处、财务处、图书馆、就业中心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教务处处长齐广才指出会计学专业作为我校首个接受评估的专业,在我校今后专业评估中具有示范性,各部门均要重视评估工作,精心策划,协调力量,安排好节奏。
胡俊生副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评估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经管学院要严格对照指标进行自查,找出存在问题,专项研究解决,做到以评促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会计学专业通过自我合格评估。
会计学专业是教育部组织的“质量工程”专业评估试点项目,据悉,今后教育部将陆续开展其它专业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