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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我校政法学院法学教育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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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10

 

作者:王  峰  编辑:郭  伟  发布日期:2007年7月10日


本网讯 7月5日上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延安大学政法学院法学教育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我校举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孔德勤、副院长冯迎春,我校政法学院院长高尚斌及政法学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和法学教研室教师代表等参加了仪式。

高尚斌院长宣读了合作协议书内容,包括我校聘请市中院学术造诣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兼职教授,政法学院聘请市中院有一定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为兼职教授或兼职教师,担任我校或政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兼职教师结合我校政法学院的法学教育计划为学生讲授以审判实务为主的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市中院为政法学院法学教育设立实习基地,并选取若干县级法院作为政法学院法学教育专业学生实习基地,市县法院为政法学院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市中院帮助政法学院进行法学实践性教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师与市中院法官合作开展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研究,合作发表研究成果,联合举办研讨会,共同探讨复杂、疑难案件和学术问题等。

随后,高尚斌院长和孔德勤院长在协议书上签了字。高尚斌院长向冯迎春副院长和冯晓斌、杨翔翔分别颁发了延安大学兼职教授和政法学院兼职副教授的聘书。

孔德勤院长代表市中院在讲话中指出,今后要把同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合作办学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支持受聘的教授、副教授积极参加政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法院努力建设好政法学院的实习基地,加强双方在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上的合作。高尚斌院长强调,一定会严格按照协议办事,把法学专业建设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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