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庆丰 编辑:郭伟 发布日期:2007年7月2日
本网讯 6月26日晚,政法学院和财务处、后勤集团联合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李康宁,在多功能厅为我校财务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房产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审计处和附属医院财务科等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及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全体师生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阐释的专题报告。
报告会由政法学院院长高尚斌主持,李康宁副教授就物权法的概念、作用、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以及制定过程中涉及的一些问题作了详细讲解。报告内容深入浅出,生动活泼,既有理论上的阐述,又有实践中的典型事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报告会后,副校长张威虎在讲话中要求与会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物权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据悉,李康宁副教授是中央电视台确定的第十二频道《法律讲堂》节目在西北地区的唯一主讲人,在应邀来我校之前,刚刚为陕西省委中心学习组作过物权法专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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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斌主持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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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宁向政法学院赠送《物权法讲座》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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