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要闻

首页 > 延大要闻 > 正文

延大要闻

法学社举办模拟法庭活动

分享

发布时间:2006-12-05

  记者:张贞林 陈刚军  稿源:校办  发稿时间:2006年12月5日


       本网讯 12月2日晚7时,由政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学社主办,嘉领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模拟法庭”在多功能厅举行。参加此次活动的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冯小兵、政法学院老师王峰、刘向林、李洪刚、王秋荣等,社联会副主席刘伟、办公室主任蔺生贵、副主任陈虎和部分社团负责人及近百名观众。

审判开始,主持人先介绍案情,书记员张久风宣读了法庭纪律,紧接着审判长姜家兴(法学社社长)宣布开庭,三名被告人先后被带上法庭,查明了三人的有关情况及告知被告人辩护人相关权利后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李建国宣读了起诉书,三名被告人先后就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进行了陈述并回答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询问。面对公诉人提供的人证和物证,三名被告人均无异议。在接下来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就“被告人知法与否”、“族规的作用”、主观恶性、客观归罪及案件的因果关系等问题展开了深入地辩论,将台下观众引入清晰严密、法理追问和是非判断中。最后,三名被告人各作了最后陈述,这时,一声庄严的法槌响起,审判长宣布休庭,台下立刻响起一片掌声

冯小兵处长在之后的点评中说:“对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地祝贺。这次模拟法庭在材料准备、法律术语使用、审理步骤及各方职责履行上,相比两年前举办的模拟法庭更加成功。在以后的锻炼中,大家要继续培养法庭神圣感和观点有效性这两种意识,同时,要保持热情,一如既往做个法律人。”

社联会副主席刘伟在接受采访时说,只要各社团肯动脑筋,肯实干,这样的活动一定数不胜数。在“金色校园”社团活动月即将结束之际,他希望各社团总结经验,以饱满地热情投入以后的工作中。

 

上一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正在建设的校级重点学科进行检查 下一条:我校专家组在西安创新学院检查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