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就培发〔2010〕6号 发文单位:就业培训学院 发文时间:2010年9月15日
各学院、各单位:
为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提高学生综合就业能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应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对知识技能型人才评价和职业资格认证不断增长的需要,根据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陕西省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公告》要求,为做好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及补贴工作,现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级)、物流师(4-3级)、营销师(4-3级)、秘书(包括涉外秘书)(4-3级)、项目管理师(4-3级)、化学分析师(中级、高级)。(各职业的申报条件见陕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http://sn.osta.org.cn/index.html)。
二、报名时间:9月15日——9月28日
三、报名地点:就业培训学院办公室如心楼408室
四、报名要求:
1、报名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彩色证件照1寸2张,2寸3张;
3、打印并填写《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两份(见附表);
4、报考高级须持中级证书原件到报名处交验审查,并交复印件一份。
五、收费标准: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陕价行发〔2007〕172号执行。根据陕人社发〔2009〕223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参加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鉴定合格者可向学校申请领取鉴定补贴15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报考职业种类
| 报考等级
| 报名费(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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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
| 国家职业四级
| 200
| 培训费200元。全国(省)统考职业均属大学生补贴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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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三级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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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流 师
营 销 师
| 国家职业四级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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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三级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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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涉外秘书)
| 国家职业四级
| 150(涉外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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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三级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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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分析师
| 高 级
| 300
| 非统考
|
中 级
| 200
|
六、培训教材:考生可自愿选购。
七、培训辅导:报名结束两周后开课进行培训,由我校资深专业教师主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咨询电话:
0911-2289346 13689116486
延安大学 就 业 培 训 学 院
延安大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