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切实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中教学检查从第九周(4月26日)开始,第十一周(5月14日)结束。
二、检查方式
1、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
2、教务处、评估处组织人员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3、教学督导参与整个教学检查过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4、学校主管领导、教务处、评估处等职能部门对常规教学环节进行宏观协调和随机抽查。
三、检查重点
1、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对2007年以来立项的所有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照各建设项目申报表所列建设目标,重点检查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教师队伍的建设、建设经费的投入、教学设施的建设、项目的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各项目参照中期检查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教务处、评估处等职能部门将组织专家以审阅材料、实地检查、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等形式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各建设项目的自查报告及中期检查表报至教务处教学科。
2、检查试卷和学院领导听课情况
根据《关于检查试卷和学院领导听课情况的通知》(延大评估发[2010]3号)文件,评估处、教务处将检查2009年度试卷和学院领导听课情况,重点检查各学院近三年来新进教师2009年所讲授课程的试卷,包括试题审批单、考场记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报告、学生试卷以及各学院领导2009年听课记录。
四、常规教学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秩序检查。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任课教师的上下课时间、调停课情况以及擅自更换任课教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一项内容报教务处。教务处、评估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2、坚持听课制度。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及教研室应重点组织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新开课、开新课及学生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进行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议工作。教务处将对有关课程进行抽查性听课。
3、毕业论文检查。近期教务处将安排2006级学生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具体内容另文通知。
4、课程抽考。除毕业班之外的其他所有班级各抽考一门现开设的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具体课程及考试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确定,第九周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教务处届时将组织巡视和检查。本次考试成绩以20%计入本学期该课程考核总成绩之中。
5、各教学单位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状况的意见,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给予回答,做好记录,对反映的问题在检查结束时以书面形式一并交送教务处教学科。
五、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突出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结合,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秩序的整体运行状态做一次较为全面和客观的总结。检查开始时,各教学单位要制定出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第十周星期二(5月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检查结束后,要写出能反映本单位本学期以来教学工作状况、经验、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等较为全面、具体的书面总结,于第十一周星期五(5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改进。
附件:1、各项目中期检查指标体系
2、各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