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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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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1-07


各有关学院、各联办院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新华社陕西分社《关于做好2010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如期完成,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

    1、因部分毕业生于11月29日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经与新华社陕西分社协商,我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调整为:2009年11月25—26日(星期三、星期四,具体分组和时间安排见附件)。

    2、研究生:2009年11月26日下午(星期四)。

    二、拍摄地点:校本部体育馆

    三、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应按详细拍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带队提前10分钟到指定拍摄地点进行拍照。各班级须指定一名现场拍照志愿服务者(班长或学习委员等),于11月22日前将志愿者的联系方式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本次拍摄工作不影响毕业生的正常教学工作,本安排是依据毕业班的课程表确定,凡拍摄安排与正常教学安排相冲突时,提前联系教务处工作人员进行调整。

    五、因特殊原因未参加集体拍摄者须在2010年5月1日前,持学校教务处开据的介绍信(介绍信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区下载,按要求填写好后,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教务处教务科审核盖章)到中国图片社西安分社进行补拍,逾期不再受理,将影响毕业信息的电子注册。

    六、拍摄费:每人15元。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11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待拍摄时交新华社。

    七、新华社提供照片:2吋4张,1吋8张,均为数码彩照,用于毕业证、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等。

    八、各学院及联办院校应高度重视,提前通知有关学生班级,做好本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联系拍照事宜,确保毕业生本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拍摄时间安排表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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