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司、陕西省教育厅科技产业处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 2009 年度的科技/社科研究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统计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统计内容包括统计时限内科技活动人员、科研机构(校内机构不统计)、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横向项目终结等信息。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单位要从提高科研管理决策水平的高度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统计工作,为今年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措施和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保障。
(2)请各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由各科研秘书具体负责落实,认真做好本单位社科统计的数据采集、表格登记和上报等工作,保证本单位 2006 年度统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统计表模版见附件1、2。
(3)学术论文的统计按权威、核心、普通期刊的次序登记,并加以标注。汇总表纸质须加盖红章及其电子版上交科技处。
(4)本次统计数据除上报教育部外,也作为科研奖励的主要依据,各项单位务必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5)统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统计工作人员及数据、资料提供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如实申报统计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 做到数据、资料的全面准确。
(6)统计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科技处。本年度科研成果报送分两批进行,于2009年12月5日前报送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2010年1月3日前报送2009年12月份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附件1:文科年报空表
附件2、理科年报空表
科技处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