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发〔2009〕26号 发文单位:财务处 发文时间:2009年6月30日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转发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察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工办[2009]8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教工[2009]18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省教工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和方法
(一)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应纳入而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资金、有价证券和“小金库”形成的资产;
9、以非法人单位私自设立的银行账户以及公款私存。
(二)治理方法。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步骤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基本结束,重点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25日至7月5日)。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组织部署等工作。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18日)。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清理自查,做到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达到100%,及时纠正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自查自纠结果负责。
2009年7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阶段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到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由各单位、各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7月19日至7月29日)。
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学校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对存在“小金库”问题比较多的单位、有群众举报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予以重点检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7月30日截至2009年10月30日)。
各单位针对治理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1.“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学校财务,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对银行账户必须进行彻底清理。
2.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本办法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威虎
成 员:刘述进 张建林 薛美玲 韩继民 刘艳妮
张高旗 徐晓峰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务处),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校内重点检查工作。财务处、审计处、宣传部、监察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举报电话:2332090
举报信箱:ydjw@yau.edu.cn
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三)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增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按进度要求认真完成我校各阶段治理和整顿任务。及时将本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进度等情况报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完善管理制度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在规范学校财经秩序,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各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小金库”而隐瞒不报或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的单位,将追纠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附件:“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