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旧版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发布时间:2009-07-1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延大发【2009】26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原自查自纠报告的上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由于临近期末,为了便于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将上报截止时间提前为2009年7月14日,请各单位、各学院务必于2009年7月14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
特此通知。
延安大学“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上一条:关于提前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前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的紧急通知
上一条:关于提前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前上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