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研办〔2009〕4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申报200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又符合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各项要求的成果,可以同时参加本次申报。
二、省教育厅将对获得200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成果,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参评。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是目前我国人文社科类最高奖。提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积极申报;提请各申报老师仔细阅读报奖要求和注意事项(详情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按有关方面工作日程安排,提请各有关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务必于4月15日(星期二)前报科技处。
联系人:吕磊
联系电话:2332041
附件1: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科 技 处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