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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00七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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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18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7〕15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7年4月17日


 

各学院: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保证我校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按照评建工作进程,根据《延安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中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0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结合,以学院自查为主。

二、检查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对2007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质量分析,以书面形式于4月27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第二阶段:学校将在5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各学院进行实地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指导教师安排及指导教师实际工作情况,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一定科研工作能力,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并对所指导的学生认真负责,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比例不超过1:6。

(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次数,每次指导时间,指导总体完成情况。

(三)检查《延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手册》的填写工作,重点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学生中期检查表、教师指导记录等环节的填写工作。

(四)检查学生是否严格按学校的考勤制度(学生每天出勤不少于8小时),是否努力、认真、独立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存在抄袭现象。

(五)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和质量情况,包括是否按计划及要求完成任务;是否具有创新性;参考文献、注释、图量的规范程度;论文字数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检查要求

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教育部专家组进校重点考察的对象,各学院要以评建大局为重,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精心安排,精细管理,精密检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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