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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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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1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7〕5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7年1月31日


各有关学院、各联办院校:

根据省招办《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07〕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次专升本考试及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凡我校2007年普通高职(专科)正式在册应届毕业生(即2004级专科生)均可自愿申请报考。

2、报考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合格;

③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参加学校校本部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报名办法

1、专业课考试报名办法

①学校和学院、联办院校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公示后确定考生名单。

②3月5日前各有关学院和联办院校报送考生名单及报考专业登记表。

2、公共课报名办法:

①3月15日前学校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全省公共课考生名单。

②3月17—21日由学校组织全省公共课考试的报名工作,报名时须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联办院校可根据专业课考试后确定的名单组织学生在所属地市招办报名。

③考生报考时须认真如实填涂《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信息卡》、《报考资审表》的相关内容。报考专业必须与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如在已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没有考生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可在二级目录下选择相近专业(可网络查寻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并且所参加考试的专业课必须与拟报专业规定的专业课一致。为了增强志愿填报的合理性,今年继续实行统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在志愿表上可依次填报6个志愿,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必须填涂准确,因涂写错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

市招办采用OMR光电阅读器机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对考生进行现场数码摄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现场合成,并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卡所填涂内容的报名档案卡,经考生本人核查无误后确认签名。

有关报名表及《报名手册》待公共课考试报名时到所在地市招办领取,校本部和延安市区内联办学校在校本部办理。

3、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29号文件和陕招办〔2007〕1号文件规定,公共课考试每生须缴纳70元报名考务费,专业课考试每生须缴纳60元考务费。其中专业课考务费须在3月5日前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公共课报名考务费待专业课考试成绩公布后办理。其中联办院校收齐后统一交所在地市招办,校本部及延安市区内联办院校交教务处后统一交延安市招办。

三、考试:

1、专业课考试:

①考试时间:2007年3月11日   上午9:00—11:30专业课  I

下午2:30— 5:00专业课 II

②专业课考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专科专业

拟报考专业

专业课考试科目

备注

上一条:关于组织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0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