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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会议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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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13

发文字号:延大校办发〔2006〕55号 发文单位:计生委 发文时间:2006年11月10日


 

各学院、各单位:

11月9日下午4时,学校召开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对现阶段我校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进行了阶段性的总结和下一步清查工作做了安排。会议由副校长张威虎主持,校长廉振民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主要精神通报如下:

一、各学院、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要对计划生育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要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要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负责。对此次清理清查工作,学校将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哪个单位出问题,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针对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各单位按照此次清理清查的要求,扎实做好本单位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的自查工作,如实上报自查结果,单位负责人对上报结果要把好关,严禁出现谎报和漏报情况。

三、对我校流动人口集中的单位,各单位要落实到户、到人,要做好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工作,确实掌握婚育情况,把好计划生育关。借此次全市人口清理清查活动,不仅只对我校的流动人口,而且也对正式职工做一彻底的清理清查。

对下一步的清理清查工作,廉校长希望各学院、各单位负责人及从事此项工作的所有干部,能够认真总结前阶段的工作经验,汲取2005年我校计划生育工作的教训,尽职尽责,齐心协力切实抓好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使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上规范、科学的管理轨道。

最后张副校长就我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各单位在11月15日前,必须将本单位的人口(包括租住本单位职工房屋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完成并上报最后清理清查结果,健全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档案。

二、人事处、综治办、房产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后勤管理处、校办等单位对隶属本单位的流动人口,在11月15日前彻底清理清查,该处理的处理,不能留有隐患。

三、校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工作,使各单位的清理清查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并将清理清查结果即时向市、区有关单位上报。

特此通报

 

      

延安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     

延安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小组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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