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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学生自习室纪律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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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4

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48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9月13日


各学院:

近年来,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生人数明显增多。为使现有教室资源满足教学需要,我校已实行以学院为单位的教室流动管理制度,学生上自习只能利用课余空闲时间。为方便学生查找自习教室,教务处已在各教学楼门厅设置教室运行示意图,标示出课余空闲教室,供学生查阅。学校也曾多次强调自习纪律和自习教室的安排,但近来由于部分教室不开放、学生抢占座位现象严重等问题,影响了正常的自习纪律。经研究,现将学生自习室纪律等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除上课时间以外,各学院必须开放全部所属空闲教室,供学生自习使用。

二、原则上各学院学生到本学院管理使用的教室上自习,如本学院教室座位已满不能容纳时,可选择其他学院教室,也可到学校阶梯教室上自习。任何学院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学院学生进入。

三、自习室开放时间:

1、教学时间段内全部课余时间;

2、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晚开放到10:30;

3、双休日可根据自习人数确定开放时间及教室;

4、阶梯教室除上课外每天正常开放;

5、怡苑教学楼因安全等问题原则上晚上不安排自习教室,学生可回校本部上晚自习。校本部教室数量较少的学院可通知学生集中在阶梯教室自习。

四、全校教室须在晚上10:40前关闭。最后一名离开教室的同学须关闭教室内所有电源,锁好教室门后方可离开。

五、自习室纪律:

1、进入自习室须自觉维护自习室的秩序,讲究文明礼貌 , 严禁学生穿拖鞋、背心进入,严禁抢占座位。

2、学生上课或上自习后须随身带走书籍、背包、文具等私人物品,不得堆放在课桌上,以免丢失。

3、保持室内安静 , 不得在自习室使用手机通话。

4、保持室内清洁, 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得携带零食饮料等进入自习室。

5、严禁在自习室内吸烟。

6、爱护教室内设备、设施 , 不得操作多媒体系统,不得随意挪动桌椅,凡损坏者须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如有违犯,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  务  处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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