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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申报教育部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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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31

发文字号:延大人发〔2006〕16号 发文单位:人事处   发文时间:2006年5月26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通知,教育部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是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给予资助,支持其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培养他们成为优秀学科带头人搭建台阶、创造条件。

每年遴选支持1000名左右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期限为三年。资助经费总额为自然科学类每人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人20万元。实施“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高等学校的入选者,其支持经费由所在学校“985工程”建设经费中统一安排;其他高等学校入选者的支持经费由教育部和所在学校按1:1比例共同资助。在资助期内,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合作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  信息传播。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有关材料及表格从教育部科技网下载教育部《关于申报2006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6]80号)文件)

2、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积极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于5月30日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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