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17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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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结果的通知》(教高[2006]1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省普通高校2006年度申请增设本科专业的批复》(陕教高[2005]46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我校申请的教育学、日语、艺术设计、医学检验、行政管理5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设置。新增专业将于2006年秋季开始招生。为了确保新增专业切实按照专业建设规划开办和招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延安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工作,于5月底前将新增专业的培养方案送交教务处验收。
2、加强新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培训提高现有队伍的水平,积极引进专业研究生,充实师资力量,保障新专业的教学质量。
3、自查自评专业所需要的图书资料、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教学基本设施的配备情况,并提出详细的建设方案,报学校审批。
4、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规划专业建设和发展,尽快健全专业建设计划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专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建设新专业。
各学院应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要求,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
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专业建设部分)
教 务 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