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教发〔2006〕3号 发文单位:教务处 发文时间:2006年3月3日
各有关院(系)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陕教基〔2005〕88号文件)和《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办法(试行)》(陕教基〔2006〕4号文件)的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0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本次评选活动包括以下三个专业类别和17个评选项目: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1.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2.科研论文;
3.教育研究专著。
4.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5.教学经验总结;
6.教育叙事;
7.调查报告。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
8.多媒体教学课件(CD-ROM);
9.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10.专题性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
11.教学示范课实录和专题教育讲座(DVD或VCD)。
12.电视教学节目;
13.教育电视栏目;
14.教育电视新闻;
15.教育电视专题片。
(三)自制教具、学具类教学成果
16.自制教具、学具;
17.自制教具能手;
18.中小学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小发明、小制作、自制教具学具)优秀指导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研究成果申报限额为3个;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限额为3个。请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工作,于2006年6月1日前报教务处, 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评审,确定后上报教育厅。具体的评选工作实施意见请登录陕西教育网(http://www.snedu.com)查询或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查阅文件。
联系人:杭涛
联系电话:2332044 13098081337
教 务 处
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