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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十一”放假期间安全保卫的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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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29

 

各学院、各单位:

为确保“十一”放假期间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使大家过一个平安的节假日,现就做好“十一”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务必做好预防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事故和防突发事件等工作。

二、各学院、各单位要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好放假值班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必须进行重点防范,安排专人值班,务必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和堵塞。

三、各学院、各单位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和人身伤害等案件发生。

四、各学院、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师生外出旅游,加强对师生回家、返校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五、校派出所、巡逻队、校卫队、监控中心“十一”不放假,加强昼夜值班巡逻力度,防止破坏和盗窃案件的发生,监控中心加强对校园的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消除各类发案隐患,确保“十一”放假期间学校安全。(报警电话:2110110)

 

 

                             延大派出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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