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秦创原总窗口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质升级,省科技厅组织编制了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西部科技创新港产学研融合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协作单位须为在西部科技创新港建立校企研发平台的龙头骨干企业(或其在陕注册的子公司)。项目团队须由项目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共同组建。项目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须签署项目研发成果优先在陕西落地转化的承诺书。
2.西咸新区和咸阳高新区产业创新项目:项目申报单位为在西咸新区或咸阳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前。协作单位须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包括科研事业单位和转制科研院所)。独立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须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等);联合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或协作单位须拥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项目团队须由项目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共同组建。
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研究方向须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方向明确,产业化成熟度较高。项目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须签署联合承担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的意向协议,并明确双方任务分工和经费分配。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备主持科研项目的条件(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
2.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三)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省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定向委托项目、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
2.在研项目负责人(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不得申报秦创原总窗口“四链”融合项目。
二、申报方式
1.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进行在线申报。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23日12:00至2024年6月14日12:00。(请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链接:https://kjt.shaanxi.gov.cn/kjzx/tzgg/320312.html
联 系 人:刘超
电 话:0911-2650156
科研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