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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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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5

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及类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4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省教育厅建设的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为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等四类。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教育管理专项由省教育厅机关各(部)处室根据职能业务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遴选确定。

3.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已经通过验收或正在建设期内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为依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4.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本次暂不申报,另行通知)

二、申报数量和方式

(一)重点项目

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申报2项,各单位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依托申报的科研平台成员。

1.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

2.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新型智库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项。

3.重点实验室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

4.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该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必须有和企业实质性合作合同,且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各单位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岁;高校按照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对接企业需求,实施揭榜挂帅。企业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秦创原总窗口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该类项目由委厅机关各处室根据业务需求,遴选确定项目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项目承担人。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

(三)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该团队成员,每个团队限报1项,首批验收结果为延期验收的团队暂停本年度申报该类项目资格。首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首批验收结果为通过和正在建设期内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8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三)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 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五)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本单位申请项目的初审和筛选工作。要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避免出现意识形态问题。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及时提交单位推荐意见表。

(七)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八)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首次登录系统的项目负责人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获取初始账号、密码,非首次登录项目负责人请直接使用已有账号登录。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职能部门审核、专家评审、校内公示的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时间:9月2日16时

请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核、评审后将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经妥善解决的项目方可推荐。待推荐项目确认后,项目负责人方可登录系统,导出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的正式版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不需要另加封皮一式1份。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9日16时前将签署完整的申报书及附件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416室)。所有申报材料由科研处统一组织报送,省教育厅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江              刘超  

 0911-2650174      0911-265015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科研处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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