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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榆林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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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项目推进年部署,建好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促进“四链”深度融合,构建具有榆林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榆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科技力量。市科技局聚焦我市主导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经深入基层调研、征询技术需求、组织专家论证等程序后,编制了2024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征集的项目围绕十条重点产业链分为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工业领域、产学研领域,其中每一领域又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所有申报项目必须与榆林产业规划紧密结合,集中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瓶颈问题,不受理脱离产业实际的项目,项目研究课题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必须明确,项目的应用途径必须清晰、可查。其中:

(一)一般项目。重点瞄准科技前沿,支持原始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支持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和科研团队;支持提升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着力解决主导产业、新兴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应用基础科学问题,每个项目拟支持5-20万元,其中预期成果有授权发明专利、新产品,且新产品销售额达到6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助20万元。

(二)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围绕在技术短板和关键环节开展的集群技术攻关,且已有一定研究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关键技术、零部件、材料、工艺以及创新产品等研发,有效促进产业上下游街接、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式发展,每个项目拟支持30-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类型及注册时间相关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当是榆林市内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科研院所或榆林市产学研联盟成员高校,注册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前,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运行管理规范。(二)企业经营及高校相关要求。申报重点项目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得低于500万元,且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

的比例不低于3:1,以高校为主体申报的须有企业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且企业要按照不低于1:1比例配套资金;每个项目申报方向每所科研院所、高校最多申报一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企业营业收入不得低于50万元(企业在提交项目申报书时须提供企业上一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高校为主体申报的须有企业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且企业要按照不低

1:1比例配套资金。

(三)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要熟悉榆林市情,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申报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或兼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兼职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附件一并从系统上提交。申报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均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放宽到硕士学位,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四)不得申报相关情形。已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或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包括科研院所、大型国

有企业)不得申报;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已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市财政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社保为零的企业不得申报。

(五)项目立项相关要求。申报项目总预算一经提交后不得再作调整,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须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和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

(六)法律责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市科技局将实行电脑随机抽查,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项目指南。市科技局围绕年初工作部署,通过征集技术需求等程序与市财政局共同发布《榆林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同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kjj.yl.gov.cn),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二)开通网上申报。所有申报单位按申报时间要求,登录榆林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入“榆林市秦创原创新驱动网络平台”,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企业资质证书、2023年度财税报表等,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一并从“榆林市科技项目申报验收系统”提交,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

(三)递交纸质材料。审批入围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属地县市区发科局或相关园区科技创新部门以及各有关高校、院所等统一将系统导出的《榆林市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等纸质材料,按规定时限内递交于榆林市科技局。

申报时间:2024年1018前(请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联系人:刘江

联系电话:0911-2650174

具体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科研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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